今年4月26日,方家咀信用社在组织对大额贷款贷后检查时,惊闻现年36岁的胡曙光猝死于深圳自办工厂里,其借款人的死亡预示着40万元的贷款面临巨大风险,该社这一突如起来的消息迅速汇报到联社祖理事长和徐主任那里,在县联社领导高度重视,各部室协调配合下,仅用1个月时间收回该户贷款本金40万元,利息2.5万元,使这笔大额风险贷款转危为安、起死回生。
一、实行担保抵押是清收该户贷款的基础
借款人胡曙光是该社仅有的两个大额贷款户之一,于2006年12月27日借抵押贷款40万元,用其父亲房产作抵押,约定2007年月日12月27日偿还,贷款到期时无资金偿还,申请展期一年,于2008年12月27日到期,到期后胡曙光又以金融危机爆发,工厂效益低下,无资金还贷为由,申请借新还旧,被县联社贷审会拒绝。贷款到期后信用社多次上门清收,特别是借款人死后,其妻子不承认贷款债务,其父亲、母亲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仅有的一个儿子死了后痛不欲生,精神恍惚。面对儿子留下40万元的贷款债务,心有余而力不足。其妹妹愿意承担哥哥的贷款债务,提出在一年内分批偿还,但她落户在深圳,如果同她签订还贷协议,日后清收难度极大,在此情况下,信用社清收人员向其家属一方面宣传信贷政策,另一方面根据贷款担保抵押合同启动司法程序依法处置抵押房产,促其还贷。
二、领导高度重视是清收该户贷款的前提
上至联社理事长,下至信用社主任,对该户贷款清收工作高度重视,在联社的统一部署下,联社主任徐进军靠前指挥,亲自与借款人家属接触,耐心细致地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动员其家属积极还款,风险管理部吕文先经理亲临清收第一线,与法院、司法、房产等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寻找清收良策,县联社为了支持配合清收该户贷款,联社综合人教部采取了对该户贷款第一责任人童卫星实行下岗清收等措施,由于领导重视,各部室通力协作,取得了借款人死亡、贷款无损失的效果。
三、措施得力是清收该户贷款的关键
从得知借款人死亡后,县联社专门成立了该户贷款处置小组,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清收方案。一是针对借款人尸骨未寒,其家属情系不稳定的实际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信贷政策的宣传工作,使其家属认账认还;二是对该户贷款的第一责任人童卫星实行下岗清收,从而体现了农村信用社贷款“四包一挂”制度的严肃性,促其家属早日筹资还款;三是运用法律武器,处置抵押房产,在做好家属工作的前提下,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抵押合同期满六个月内抵押有效,聘请了律师,采取了诉讼措施,促使家属积极还款,到2009年6月4日其家属分四次偿还本金40万元,利息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