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半年工作总结会结束后,英山联社迅速校正下半年主攻方向,把三季度作为不良贷款清收“活动月”,通过举全社之力强力清收“四年贷款”,坚决突破制约该县组建农合行的“瓶颈”,在半年工作总结会上,重新落实了三季度全县净压不良贷款2251万元和清收“四年”贷款2026万元的计划并逐社签订了责任书,及时出台七大清收措施:
一是加大绩效考核比重。对“四年贷款”绩效考核由上半年的20%调整到30%,增加10个百分点。
二是加大奖惩力度。对三季度完成清收计划前5名信用社和后5名信用社分别奖惩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对完成“四年贷款”清收计划的单位人均奖惩500元,完成任务在70%以下的单位人均惩500元。
三是实行末位问责追究。从7月份开始县联社每月对清收进度排名后三位信用社主任进行约见谈话,对排名末位且第一个月完成季度任务低于30%,第二个月完成季度任务低于60%,第三个月完成季度任务低于100%的信用社主任给予免职在岗清收,期末完成任务即恢复职务,完不成任务则正式免职为一般员工。
四是建立台账逐笔销号。“四年贷款”由风险部建立台账,2009年新增到期贷款由信贷部建立台账,无论“四年贷款”和新增到期贷款均逐笔落实清收责任人,逐笔建立台账督办,收回一笔销号一笔,每10天全县通报一次清收进度,联社巡回督办到岗、到人。
五是分类清收。对“四年贷款”逐笔落实清收责任人,第一责任人终身责任追究。对2005年清退的临时工、代办员的非违规“四年贷款”移交风险部专业清收,对临时工、代办员自借、冒名、跨地区等违规贷款依法清收。
六是依法清收。与法院召开联系会,对已诉未执结的开展执行“活动月”活动,每社对“钉子户”、“赖债户”新起诉2-3户,并执结到位。
七是全员清收。机关带基层。机关工作人员人平不少于10万元清收任务,其中三季度5万元,四季度5万元,原则上有责任贷款的先清收个人责任贷款,无责任贷款的由联系社落实任务,上报风险部登记。信用社每人10万元,由所在地信用社落实到人,风险部造册登记,年末未完成任务的在组建农合行时由个人买单。